关于2011年度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国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申报及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补报的通知
中关村示范区相关企业:
2011年度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的资助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启动国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申报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补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周六、日除外)集中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途径(以下简称PCT)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每件专利申请最多资助其进入三个国家或地区;
2.企业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并且迄今为止还未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资助申请的;
3.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范围
1.作为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的中关村示范区企业;
2.当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请发明专利时,作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为第一申请人的中关村示范区企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为《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2)。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按A4纸型装订成书,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贰份。
(2)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存为两个文件:
第一个文件包括《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中除证明文件之外的内容,名称为“XX公司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
第二个文件包括《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中的证明文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在一个文件中,存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XX公司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证明文件”。
(3)本次申报不需要提供企业高管参加知识产权培训证明文件和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
五、受理与审核流程
1.企业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分园区管委会进行形式审查;
2.分园区管委会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到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中国技术交易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中国技术交易所将通过初审的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复审;
4.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公布资助企业名单。
六、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分批向资助企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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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件
1.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国际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
3.《中关村国内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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