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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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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操作指引

(节选)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适用对象、 基本条件、 信贷准入标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质押率    

第四章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第五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流程    

第六章附则

 

第五章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依据借款人与中技所签订的 《知识产权商业价值委托评价协议》 ,

借款人委托中技所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进行评价,中技所在评价后向

借款人和银行出具《知识产权评价报告》,供银行在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参

考使用。借款人同意中技所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转委托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办理

知识产权调查、知识产权评估等事务。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流程图: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流程: 

(一)借款人向中技所提供知识产权资料,委托中技所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价。  

(二)中技所委托律师事务所对知识产权进行权属状况等调查。 

(三)中技所委托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四)律师事务所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技所出具知识产权调查报告。  

(五)评估公司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技所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六)中技所向借款人和银行出具知识产权评价报告(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作为附件)。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入围中技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的资质要求:  

借款人 

 

中技所 

律师事务所 

评估公司 

①委托中技所对知识

产权进行评价 

②委托律所进行

权属状况等调查 

③委托评估公司进

行市场价值评估 

④律所向中技所

出具调查报告 

⑤评估公司向中技

所出具评估报告 

⑥向借款人、银行出具

知识产权评价报告(调

查报告和评估报告为

附件) 

(一)业务能力较强,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在同行业有良好的声誉,法

律服务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三)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 

(四)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团队; 

(五)具有规范和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

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六)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体系,有较为典型的

成功案例; 

(七)书面承诺不办理与中技所有利益冲突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八)中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入围中技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的申请资

料: 

(一)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章程、验资报告; 

(五)法定代表人简历、律师事务所简介材料; 

(六)近两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相关案例; 

(七)关于不办理与中技所有利益冲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书面承诺函; 

(八)中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知识产权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二)知识产权的有效期;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 

(四)应缴费用的缴纳情况; 

(五)是否存在争议纠纷的情况;若存在,具体的争议纠纷情况; 

(六)是否存在质押;若存在,具体的质押状况; 

(七)是否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况;若存在,具体的冻结状况; 

(八)中技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评估公司入围中技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的资质要求:  

(一)业务能力较强,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在同行业有良好的声誉,评

估服务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三)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 

(四)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工作团队; 

(五)具有规范和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

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六)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体系,有较为典型的

成功案例; 

(七)书面承诺不办理与中技所有利益冲突的知识产权评估事务; 

(八)中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评估公司入围中技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价业务的申请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章程、验资报告; 

(五)法定代表人简历、评估公司简介材料; 

(六)近两年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相关案例; 

(七)关于不办理与中技所有利益冲突知识产权评估事务的书面承诺函; 

(八)中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  评估公司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简介及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范围和资产性质; 

(四)评估对象概述: 

1、委估资产的权属; 

2、委估资产的历史状况; 

3、委估资产的竞争状况; 

4、委估资产的前景; 

5、委估资产的以往评估和交易情况; 

(五)价值类型、定义及理由;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原则; 

(八)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2、法律法规及准则依据; 

3、产权证明文件; 

4、取价依据; 

(九)信息来源; 

(十)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的选取; 

2、参数来源; 

(十一)评估过程; 

(十二)评估方案: 

1、成本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2、收益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市场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十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十四)重要前提、假设、限定条件; 

(十五)评估结论; 

(十六)特别事项说明; 

(十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八)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 

(十九)评估报告日。 

(二十)中技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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