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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美国国立科研机构科技成果使用权研究

导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衡量科研单位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重要指标。然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科研单位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十分重要。

关于科技研发的流程

科研单位传统的科技研发流程为“政府部门提需求—科研单位根据需求研发— 研发出来的成果找市场”,这种方式研发和转化是脱节的。研发并没有围绕转化的目的展开,难免“闭门造车”,研发出来的所谓“成果”往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果, 要么不能满足商业化的要求,要么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

建议科研单位加大技术需求调研力度, 和企业共同凝练技术需求。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通过与具备一定研发实力的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与有需求的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为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和支撑等方式,加强与企业协同创新的能力。同时,建议科研单位邀请企业参与科技研发的全流程,建立科技人员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科研单位可以通过科技特派员的形式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 另一方面可以聘请企业人员为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建立产研协作的“混编”团队, 努力构建“企业提需求—科研单位根据需求进行研发—研发出来的成果提供给企业” 的新型应用类科技研发流程。

关于促成与企业的合作

企业一方面迫切希望依靠科技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又觉得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过于高大上,对科技成果是否接地气还持怀疑态度。从科研单位方面来说,科研单位往往对自身的科技成果过于“自信”,认为企业的怀疑是不愿意花钱,或者合作的诚意不够。正因为此,想要促成科研单位与企业的合作难度不小。

合作一定是要共赢的。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谈判僵持不下时,建议引入第三方介入谈判,如专业的中介服务团队或政府相关部门,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尽可能促成双方的合作共赢;建议科研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价值观。要正确地认识到科技成果只有实现转移转化才能产生价值,而且科研单位的大部分科研经费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要“让利于民”以促成合作;科研单位要有“着眼于长远、着眼于未来”的理念,只要企业确实有合作意向, 那么合作方式、利益分享方式等都可以商量,科研单位可以减少、甚至放弃眼前的利益,而追求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后的长远利益。

关于横向合作的过程管理

近年来,科研单位越来越重视与企业的横向合作,不少科研单位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横向合作的管理办法,并设立了专门负责横向合作的管理部门。得益于此,科研单位的横向合作确实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然而,科研单位往往把握不好“热”与“冷”的度,趁热打铁容易, 不注重冷却状态下的推进。科研单位往往“重争取、不重过程管理”,在横向合作促成后,对横向合作的实施情况,甚至能否顺利结题,往往疏于跟进。只要是合作就存在不确定性,何况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所以即使是“白纸黑字”的协议,实施过程中争议也难免。不少科研单位的横向合作协议都是以单位名义盖的公章,某个横向合作没有做好,合作企业认的是科研单位,损害的是科研单位的声誉。

科研单位在重视横向合作争取的同时,一定要更重视横向合作的过程管理。科研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要做好科技人员与合作企业沟通的桥梁,定期对接双方,跟进合作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不能结题的合作要做好善后工作,顺利结题的合作也要做好总结。这样做可以保障合作的有序开展,还可能把一个项目点上的单一合作,变成多个项目面上的多方合作,甚至变成平台的合作。

关于科技成果的供需矛盾

科技研发有其自身规律,不能急功近利,很多重大创新成果都是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研发积淀,才最终实现工程产业化。科研单位其研究领域和目标有限,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然而,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院(所)地合作要求、企业对新技术成果的内在需求都十分迫切,这与科研单位供给的周期长、可转化的成果不足的现状存在矛盾。

科研单位首先要丰富科技支撑地方产业的方式,通过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共建平台、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支撑地方经济发展;要有包容的胸怀,充分发挥科研单位自身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的功能,吸引兄弟单位的科技成果对接地方产业;科研单位也可以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吸引省外企业的相关成果在地方落地,在带动自身相关学科发展的同时也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

关于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是科研单位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吸引创新创业人才,科研单位想尽一切办法,甚至动用包括人情在内一切能用的资源。通过这些方式好不容易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有不少又因为“水土不服”最终不得不离开。

人才引进更多是要“比机制、比服务”。科研单位吸引创新创业人才,一定要结合所处区域的产业需求、自身的学科优势和平台优势。只有把人才引进工作与上述要素相结合,再加上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才有可能引进真正用得好的创新创业人才。科研单位要大胆创新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与企业联合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一方面可以带动科研单位相关学科发展,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通过这种方式引进的人才,人事关系可以放在科研单位,由科研单位提供基本工资,其它薪酬由企业发放, 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创新创业人才的身份、平台和薪酬等问题,同时因为是企业认可的人才,自然也不要担心如何用好的问题。

关于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成果、资金、人才、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市场等多要素共同作用的过程,往往需要科研单位、企业、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的共同参与。参与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是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当中又以科技成果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最为严重。

科研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要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努力消除科技成果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科研单位的管理部门要努力做到, 科研人员有科技成果想转化愿意来找,企业有技术需求可以对接到。建议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对内要建立科技人员“联络员制度”, 及时了解和掌握科技成果情况,对外要同地方科技局、行业协会、技术市场等建立紧密联系,搜集和整理技术需求。

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复合型人才

想要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就需要一批对技术有一定了解,对市场有一定的敏感度,而且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复合型人才一定不是课堂中教出来,而是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践中锻炼出来。某种程度上复合型人才同时也是具有丰富成长背景的人才。建议科研单位考虑引进来自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一线等不同成长背景的人才,组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团队, 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适当通过外派挂职锻炼等形式,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过程中培养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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