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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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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中国政府为表彰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外交流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地)科技局、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候选人1名。

  (二)专家聘请单位须通过所属地或主管部门申报,不可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将视作无效。

  (三)申报材料须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各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文字质量负责,报送信息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四)请各部门按《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经历、专家工作经历、所获奖项、主要贡献、申报材料附件、其他附件、个人意愿及其他信息。

  (五)《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除填写专家主要贡献外,还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对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

  (六)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地方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请将有关情况整理作为《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第八条要素(其他附件)报送。

  (七)《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信息请按默认字体居中填写,勿修改段落格式。请专家聘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报送省科技厅引智处。

  (八)认真填写《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原件报送省科技厅引智处。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

  三、申报时限

  上述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0日,请严格按时限要求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我省按时完成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http://kjt.hlj.gov.cn/)。

  联系人:省科技厅引智处 徐晓君

  电话:0451-82624327、1890450634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省科技厅引智处530房间

  电子邮箱:skjtxxj@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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