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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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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科研院所:

  根据《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吉科发人〔2016〕227号),为鼓励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吉林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9年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吉林省省属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全职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全职引进的,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柔性引进的,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外或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参加过高水平研究;

  2、近年来取得过高水平创新成果;

  3、拥有转化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4、我省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技能的创新创业人才;

  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贡献巨大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见附件);

  2、身分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

  4、劳动合同、编制证明、所在单位任职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5、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6、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任务书等科研支撑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8月19日。

  五、申报要求

  1、省属科研院所负责组织申报,按《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规定内容,组织申报人填写信息。

  2、申报单位要核实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并以公函形式出具本单位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222办公室)。

  3、已经获得过省内同类人才计划资助者和省内科研院所间调动人员不予支持。

  4、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联系人:陈延光

  联系电话:0431-88979697

    

  

  

                                                     吉林省科学术厅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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