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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自然科学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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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事业办、财政局,长春新区科创委、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集聚社会资源推动原始创新,提高联合、协同创新能力,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自然科学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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