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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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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不断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提升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平,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吉林省不断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提升企业资金运营效率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平,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

■吉林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多种方式、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

近年来,吉林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多种方式、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有效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开展。

2016—2018年,吉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财政科技支出累计达128.95亿元,是“十二五”同期的1.55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16%。2019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剧增的背景下,省财政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努力加大科技经费投入,累计筹措拨付资金9.77亿元,通过优化科技经费,更多运用有偿投入、联合出资等方式,在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基础上,着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有力保障吉林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推进。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布以来,吉林省财政部门直面当前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优化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制度文件,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提出20条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绩效,建立评价结果与项目选取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针对资金使用分散、投入方式单一等突出问题,着重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方式、开支范围等作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完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有效。

支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吉林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大力强化源头管理,实施激励机制,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针对吉林省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不高、政府投入较多的问题,吉林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大力强化源头管理,实施激励机制,把R&D投入强度作为企业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因素,突出市场导向和企业主体地位,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科技计划经费向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中小企业倾斜,吸引中小企业申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新增科技计划项目资金8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二是采用多种投入方式扶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科技研发项目,省财政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给予一定支持。对企业在技术市场购买并实施转化的成果,按成果交易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交易后补助;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立的省内企业,给予其注册资本实缴现金额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三是把R&D投入比重作为企业申报项目的重要条件,明确R&D投入占销售收入应不低于1%。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R&D投入多、强度高的企业,对企业R&D投入达到比例的,给予一定补助。推动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拥有研发准备金并备案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模式

■吉林省财政部门通过调结构、转方式,着力支持推进自主创新和产学研深度结合,支持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上取得更好成效。

为扶持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高校自主创新、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吉林省财政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2014年,设立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向科技型转化升级的传统企业。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注入资金8.7亿元,投出资金5亿元,支持项目51个。2015年,设立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进入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注入资金7亿元,投出资金3.96亿元,支持项目53个。

为推动产学研结合,深入开展“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吉林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5亿元,支持光机所、应化所、吉林大学等“两所五校”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在吉林省转化并逐步实现产业化。此外,每年安排省院合作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中科院所属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在吉林省企业产业化,加速吉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项目45个。

同时,大力支持科研院所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省财政累计支持建设省重点实验室8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262个、科技创新中心145个、企业技术中心390个、院士工作站64个。

积极支持培养科技创新型企业

■在各项财政政策资金的综合作用下,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效用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吉林省在2017年启动全省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扶持1000户左右创新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质量效益好、发展潜力大、能够成长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新引擎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已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747户,投入资金4.6亿元。

为加快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吉林省财政按照“基金投入、担保放大、金融跟进”的思路,大力强化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支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着力完善吉林省投融资功能。2019年,省财政筹措出资2.7亿元,支持组建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引进微企担保、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投贷联动担保、高端人才多层次贷款担保等产品,突破科技企业融资瓶颈。

在各项财政政策资金的综合作用下,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效用显著提升。市场主体总规模从“十二五”末的172.6万户增长到2018年末的225.47万户,同比增长8.49%;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从十二五末的342户增长到2018年末的899户;全省每年专利授权量从4343件增长到13885件,为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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