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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可评职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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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凡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评价范围。年底前,本市将启动首次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明年上半年将评出首批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设置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全部采取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价,每年开展一次。正高级职称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建的全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由市科委组建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

技术经纪评审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后,将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本次增设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分为研究型和运营服务型两类。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工作采取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专业论文、主持完成得到有效应用的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等代表作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业绩突出的人才可享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只要满足破格条件之一,就可以不受学历、资历、次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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