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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与兴安盟建立科技工作会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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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自治区科技厅、兴安盟行政公署在阿尔山举行厅盟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签字仪式,正式建立工作会商制度。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兴安盟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隋维钧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王才旺应邀出席签字仪式,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黄彦斌,兴安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孟文涛分别对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内容和厅盟工作会商议题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孙俊青、隋维钧代表厅盟双方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兴安盟行政公署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

本次厅盟工作会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双方约定,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提升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支撑作用作为重要会商内容,通过结合兴安盟科技创新基础和地区发展实际,聚焦制约地区产业发展的科技问题,布局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持续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内著名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搭建各类创新合作平台,拓宽合作范围和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组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等,助推兴安盟实现创新驱动、跨越发展。

孙俊青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厅盟(市)工作会商制度是自治区科技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自治区科技厅将以厅盟科技工作会商为着力点,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重大部署同兴安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优势创新资源向兴安盟聚集,促进更多先进科技成果向兴安盟转移转化,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隋维钧表示,厅盟科技工作会商制度对于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兴安盟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兴安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涵,扩大合作成效,着力在加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培育优化创新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自治区科技厅战略规划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兴安盟盟委、行署,兴安盟科技局,阿尔山市有关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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