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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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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从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出台15条措施,推动科技特派员在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强化高位嫁接,立足做强做优本市“8+1”特色产业,对接、聘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领域高端人才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扩大选派范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300名左右,一派三年,重点服务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306个产业薄弱村。要求各县(市、区)做好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确保区域内行政村科技服务全覆盖。强化精准对接,建立“订单式”按需选派机制,每年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掌握需求,按需统筹选派。明确责任目标,根据驻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和产业,明确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要求科技特派员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和年底分别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培训力度,每年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考察、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科技特派员开展培训和创业指导。 

  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开展驻乡镇服务,科技特派员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并根据派驻乡镇的产业特点和服务需求,相对集中时间驻乡镇开展服务。实施项目带动,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市级科技特派员牵头负责的项目,予以每个项目10-20万元补助,每年补助项目不超过80个。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家市级以上星创天地,在兑现相关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奖励5万元,各县(市、区)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科技特派员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行团队服务,县、乡两级分别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服务。县、乡两级工作站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补助。建设服务平台,结合数字宁德建设,对接“i宁德”APP,适时发布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专长、科技示范推广典型以及相关优惠政策举措等信息,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精准服务、远程服务、动态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落实政策保障,从科技特派员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调任机关、评优评先、绩效奖励、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激励。加大表扬力度,在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安排一定名额进行表扬,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市委市政府每三年表扬一批“宁德市优秀科技特派员”。保障合法收益,科技特派员在兼职服务期间领取服务对象给予的合法报酬或从利益共同体获得的收益,为合法收益,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是完善科技特派员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生活保障以及管理、培训、宣传、表扬、绩效奖励等。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工作保障,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市直企事业单位(高校)选派的,市财政每人每年安排交通差旅和生活补助经费1.5万元,县级推荐选派的每人每年安排交通差旅和生活补助经费1.2万元,补助经费实行年度包干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驻乡镇期间,各派驻乡镇要提供食宿便利,保障科技特派员顺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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