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载体的科学构建、健康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江西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孵化器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众创空间
在江西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服务机构,可按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规定,申报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在江西省内注册成立的创业服务机构,可按照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要求
1.众创空间。各类省级以下众创空间,建议可申报省级众创空间,不建议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认定的省级以下科技企业孵化器可申报省级科技创业孵化器。
3.不建议各级各类电子商务类的创业服务机构及基地等(入驻接收服务的个人、团队、企业总数占比超过90%的则不属于电子商务类双创服务机构及基地)申报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注册,已经注册过的单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
(二)申报单位填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在网上填报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在线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申请材料报所在地推荐单位。
(三)推荐单位审查推荐
各推荐单位依据《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和《孵化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在网上进行推荐。同时出具推荐意见函及其附件汇总表(签章)(电子版发邮箱) 1份和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件报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推荐函纸质件1份报省科技厅。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报送纸质材料10月15日17:00。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刘江、熊怡莎、尹伊
联系电话:0791-86253496,86253831
497429136@qq.com
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1-88175549,86200587
江西省科技厅
2019年9月3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和分享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如果您发现网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予以修改或删除,联系电话:010-62679508,邮箱:service@ctex.cn。
Copyright(C)2014,China Technology Exchange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业务洽谈:010-62679553 │ 投诉电话:010-62679587
关于我们 |
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广告投放
京ICP备09093569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96号
中技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