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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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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1〕5号),推动我区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21〕149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符合《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奖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二、组织推荐

各地 (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市双创办)、自治区直属高校和行业主管部门是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的推荐部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奖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选择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效果显著、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

三、申报程序

(一)建设主体编制申报材料,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1;

(二)建设主体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按提示填写认定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推荐部门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审核推荐并上传纸质推荐函。

四、申报时间

2021年度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31日,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开放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09:30至8月31日18:00。

五、业务咨询

(一)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高新社发处

联系人:李一民  尼 珍

联系电话:0891-6836039

(二)西藏自治区科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 唐孟兵 刘丽君 

联系电话:0891-6821037

电子邮箱:xzkczx@163.com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

特此通知。

自治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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