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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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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33号)精神,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省科技厅2020年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对新成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和已成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加强经费支持和绩效奖补。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符合《云南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的,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均可申报。

已按《云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享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参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由推荐部门进行综合性审查后推荐。必要时,推荐部门可进行现场评估。

(二)申报单位已经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未完成单位注册的用户,建议使用Firefox浏览器或者Google Chrome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kjt.yn.gov.cn),点击打开网站首页右上角“管理系统(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116.52.249.142/egrantweb/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用户使用手册—项目申报注册》(2019年10月22日发布)完成注册及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情况报告;

(二)批准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文件;

(三)机构职能证明材料;

(四)机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

(五)机构工作经费证明材料;

(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网络系统申请材料,逾期关闭系统,终止申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常冬、张维  0871-63113661、63113588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姚老师 400-161-6289    

云南省科技厅区域处:崔文川 0871-63104096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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