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
《通知》要求,航空运输企业要合理确定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确保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实际执行的各种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同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内运价的监督,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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