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大厅> 政策法规> 国家科技政策> 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

来源: 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认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短板,组织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联合排查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设施,摸排民生设施缺口情况。将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做到符合改造对象范围的老旧小区应入尽入。

强化资金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政府投资重点保障、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责任、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自2021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严格按照有关专项管理办法规定,支持小区内和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支持单独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单项或多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

】 【打印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和分享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如果您发现网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予以修改或删除,联系电话:010-62679508,邮箱:service@ctex.cn。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Copyright(C)2014,China Technology Exchange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业务洽谈:010-62679553 │ 投诉电话:010-62679587
关于我们 | 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加入我们广告投放
京ICP备09093569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96号

中技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