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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与新疆科技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地方立法修订工作调研组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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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自治区科技厅召开座谈会,与新疆科技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地方立法修订工作调研组进行座谈交流,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宽,新疆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多里坤·阿吾提,两地科技厅、司法厅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张志宽对多里坤·阿吾提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内蒙古的基本概况以及“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三区两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会上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及颁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分享了工作心得,交流了科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措施。

张志宽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转化得是否顺利,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成败乃至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内蒙古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时,都对内蒙古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在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赋予了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实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这一新的历史使命,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他表示,通过座谈,双方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进一步加深了了解,具有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良好效果。

多里坤·阿吾提表示,此次座谈与调研是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渠道,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新疆经济提质增效为目的。座谈会上详细了解了内蒙古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好的做法与经验,在科技创新上新疆与内蒙古有很多相似之处,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广泛开展相关领域的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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