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大厅> 政策法规> 地方科技政策> 西南> 重庆

重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瓶颈 将大幅提高科技人员奖励标准

来源: 时间:

日前,《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通过,在努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瓶颈”、着重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的同时,大幅提高了科技人员奖励标准。

根据《条例》,重庆设立“流动管理机制”,鼓励在职创业和离岗创业,部分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式,吸引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此外,经所在单位同意,科技人员可以采取在职创业、离岗创业、项目合作、挂职或者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在此期间的人事关系予以保留,期限不得超过3年。

该条例规定将大幅提高科技人员奖励标准。若研发机构、高校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转化的,科技人员可从转让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以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可从该成果对应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

】 【打印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和分享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如果您发现网站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予以修改或删除,联系电话:010-62679508,邮箱:service@ctex.cn。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Copyright(C)2014,China Technology Exchange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业务洽谈:010-62679553 │ 投诉电话:010-62679587
关于我们 | 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加入我们广告投放
京ICP备09093569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96号

中技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