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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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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实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督,确保我区科研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科技厅邀请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于2020年10月18-23日赴藏,指导我区对“十三五”期间实施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只作为科技厅改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依据和参考,不影响项目已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结果。

一、专项监督检查范围与方式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实施的部分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等项目,采取专家组到项目牵头单位实地检查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流程是,项目负责人与牵头单位提交相关资料,10月19-23日期间,专家组开展实地检查,详细说明见“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专项监督检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专项监督检查内容

1.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情况,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研绩效发放等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等);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的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使用性、完好性、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等。

2.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包括年度报告、科技报告、中期检查、项目信息变更、综合绩效评价或结题验收与科技档案管理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与牵头单位认真准备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并按时间节点提交。为便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高效开展,务请:2020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资料电子版文件发送到xzkjtghc@163.com;10月14日前,将纸质版文件寄送到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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